護苗基金
背景 「護苗基金」由演員及心理治療學碩士蕭芳芳女士發起,於1998年11月正式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為合法慈善團體,並於1998年11月12日舉行隆重的成立典禮。 旨在保護兒童免於遭受性侵犯 透過傳媒和講座,教導兒童預防性侵犯的方法,以及喚起公眾人仕關注兒童性侵犯及對兒童傷害的嚴重性。